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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数据分发应用服务器设备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设备/服务器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赛罕区 | 公告时间 | 2018年07月18日 17:1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7月19日 08:30 至 2018年07月25日 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后巧报路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办公楼13楼1310室或1311室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8月14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后巧报路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办公楼13楼1316室。 | ||
预算金额 | ¥12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常大庆 张旭东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后巧报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常大庆 ****** 刘昱希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数据分发应用服务器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数据分发应用服务器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HWGK-******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大庆 张旭东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后巧报路
联系方式:常大庆 ****** 刘昱希 ******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解决盟市税务局数据分析应用工作中,数据存储及分析利用能力不情况,保证数据分析应用工作的安全、便利、及时,拟采购2U机架式PC服务器14台,其主要技术规格和参数如下:
CPU:Intel Xeon处理器,2颗CPU,内核数>=10核, CPU性能数值不低于Intel Xeon E5-2630V4型号相关参数;主频≥2.2 GHz ,256GB内存;RAID卡:配置一块独立硬件RAID卡,支持RAID0/1/5,≥2GB缓存;硬盘:配置1万转2.5"1.2TB 10k SAS硬盘5块;网卡:配置6个千兆网口(电口); 6个千兆网口(光口);电源:配置1+1冗余白金高能效电源,支持PMbus功能,实现Node Manager 3.0功能;光驱:配置DVD-ROM;预装Linux系统,版本Oracle Linux Server release 6.4;技术支持与质保服务:五年全免费现场技术支持与质保服务(免上门费、备件费、人工费)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符合我国法律规定及政府采购规定的供应商可参加投标。2、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供应商不存在失信记录。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存在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符合和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和其他有关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要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自身的信用记录。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单独密封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内查询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材料,网页打印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仅限于本项目使用。5、符合和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和其他有关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19日 08:30 至 2018年07月2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后巧报路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办公楼13楼1310室或1311室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代理人参加的)原件,以及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后巧报路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办公楼1310室或1311室登记备案。合格的投标人可直接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并只发电子版,获取时请自带U盘拷贝。登记备案时,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到场进行登记备案,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登记备案和未登记备案投标人的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1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1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后巧报路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办公楼13楼1316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25日17时30分止。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节能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