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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干部学校2018年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干部学校 | ||
行政区域 | 和林格尔县 | 公告时间 | 2018年12月11日 18:15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年11月09日 | 中标日期 | 2018年12月11日 |
评审专家名单 | 关志斌、梁志红、张耀元、郭东明、孟宪强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燕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干部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孟宪强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100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燕 ******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文件--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干部学校2018年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pdf |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干部学校的委托,就“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干部学校2018年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项目(项目编号:nmsx-2018-clzlfw)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nmsx-2018-clzlfw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干部学校2018年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联系人:王燕
联系方式:******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干部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孟宪强 ******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本项目为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干部学校向社会公开购买车辆租赁服务,服务地点主要在呼和浩特市内,以接送学员和老师为主,从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干部学校至机场和东、西火车站为主要服务路线。因我校租车无法确定具体时间和地点,所以计算距离为接送点至目的地(具体公里数以甲方核定公里数为准),其他路程不予额外计算,本项目以规定车型的每公里计价和年租计价两种方式分别计价,按每公里计价预算金额130万,按年租方式计价预算金额50万。
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100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燕 ******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11月09日
中标日期:2018年12月11日
总中标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内蒙古国信中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县府街县府家园4-16
中标金额:
(1)5座车:每公里报价(含司机)9元,年租报价(不需司机)90000元;
(2)7座车:每公里报价(含司机)9元,年租报价(不需司机)156000元;
(3)12-22座车:每公里报价(含司机)14元,年租报价(不需司机)80000元;
(4)35座车:每公里报价(含司机)6元,年租报价(不需司机)80000元;
(5)45座车:每公里报价(含司机)6元,年租报价(不需司机)80000元;
(6)55座车:每公里报价(含司机)16元,年租报价(不需司机)150000元。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2.14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招标收费标准,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收取。
评审专家名单:
关志斌、梁志红、张耀元、郭东明、孟宪强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标的名称:2018年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要求:
1、车辆:
(1)提供自有车辆50辆(提供登记证书原件),车龄在5年以内且行驶公里时不超过20万公里。
(2)提供的车辆购买全额保险,含车损险、第三责任险每辆100万元以上、车上人员座位险每个座位为10万元。
(3)车辆运行状况良好,没有安全隐患。车内外干净、整洁(车内需每日清洁卫生、窗帘及座套需每月清洗);车内配备空调等;每个座位保证有安全带。按有关规定对车辆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各种证件齐全,确保行程畅通。若因司机造成的行车事故及发生的罚款、赔款由供应商负责承担。
(4)如因机械事故或其它原因车辆不能正常行驶,保证能以最快的速度(正常情况下一小时内,特殊情况再协商)调度车辆顶替(顶替车辆必须符合上述对车辆的要求)。
(5)确保行车安全,若车辆在租赁期发生交通事故,涉及保险赔偿的,依国家法律、法规承担一切理赔工作及相关费用,若该车不能在理赔期间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提供相同类型相同标准车辆顶替。
2、司机:
(1)驾驶员为固定驾驶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持有与车辆相应的驾照上岗,驾龄须在3年以上、安全行驶10万公里以上。
(2)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包括驾驶员不得抽烟,不得酒后驾车,不得接听电话,不得随便安排无关人员搭车,车速快慢适宜,不擅改路线,不疲劳驾驶,确保安全。如驾驶员违反上述规定,在接到采购单位投诉后于24小时内更换驾驶员。
(3)驾驶员着装整洁,配带工牌,讲普通话,使用文明服务用语。
(4)送站时必须送到进站口(登机口),接站时必须在出站口举接站牌迎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2.质疑联系人:王燕 联系电话:******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